從城市治理的角度看,環境監測是治理環境污染、衡量環境質量、檢驗治理效果的基礎。近年來,在國家的高度重視、利好政策的拉動以及嚴格的法規標準倒逼下,環保行業迎來發展的黃金時期。作為環保產業的細分領域,環境監測也將充分享受到政策紅利,迎來快速發展時期。
2018年,環保促進的供給側改革將帶來產能集中度的進一步提升,隨著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環保督察成為常態、環保稅正式開征、污染減排提標力度大,碳市場建設逐漸成熟,環保投資新機遇進一步凸顯。業內預測,2018年我國環保產業產值將達到7.3萬億元,未來五年(2018-2022)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21.25%,2022年將達到15.8萬億元。
從政策驅動來看,環保產業提質增長,環境監管愈加嚴格,環境監測行業將迎來發展的時代。根據財政部和環保部聯合印發的《關于支持環境監測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到2018年,我國將全面完成國家監測站點及國控斷面監測事權的上收工作,這將帶來環境監測設備與第三方服務市場逐步放開。
與此同時,環境監測百億規模市場將加速釋放。由于細分板塊眾多,環境監測涉及到環保行業各個子領域。根據檢測行業的不同,環境監測包括水質監測、大氣監測、土壤監測、噪聲監測、輻射監測等,各個領域市場有望相繼爆發。
1、大氣監測
緊緊圍繞“藍天保衛戰”,大氣污染防治是必須攻堅的三大環保戰役之一,受到國家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措施不斷落地實施。
以2017年為例,環保部相繼印發了《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臭氧標準傳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點位布設技術指南(試行)》等四項技術指南,且《大氣VOCs在線監測指南》也在北京發布。
隨著環境治理工作的推進,我國大氣治理工作越來越細致,為了使環境監管工作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厘清城市空氣質量數據及污染來源,各地紛紛開始嘗試網格化監管,大氣監測儀器、系統成為基礎設備。
與此同時,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之一,霧霾、VOCs、臭氧治理逐漸提上日程,各個市場容量正在不斷擴容。其中,作為“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間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的主角,VOCs治理市場將迎來爆發式增長,“十三五”期間市場規模預計將超過1500億元,這也將直接刺激大氣監測行業的發展。
2、水質監測
2018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其中與水質監測相關的規定無疑將促進行業的發展。隨著后續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的接踵而至,以及各地不斷加大在水污染防治的投入,為水質監測市場營造了俱佳的發展空間。
那么,水質監測市場究竟會有多“火”?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水質監測市場規模達31.87億元。受益于水環境治理整體產業鏈的快速增長,水質監測行業的潛在空間和市場化趨勢會使各路資本的涌入進程加快,未來潛力巨大。業內預計,到2020年,水質監測產業總規模將有超過168億元的市場空間,并實現近15%的復合增速。
同時,受益于《“十三五”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設置方案》、《“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等利好政策,以及國家對水環境治理的加大,水質監測網絡重新優化布局,未來水質監測行業前景可期。
3、土壤監測
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為加快行業整體發展進程,政策層面發力。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出臺;2017年,為貫徹落實土十條,環保部還發布了四項土壤污染評估、監測的環保標準;而且,《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一審、二審已通過,并有望在今年出臺,填補制度缺陷。而作為做好土壤防治、處理的基礎,土壤監測必然提速。
可以說,土壤監測是貫穿至土壤污染防治始終的。在初期基礎性工作中,土壤污染狀況以及污染地塊分布調查需要監測先行,從而摸清“家底”;在后期風險評估篩查、對修復效果評估中,也均涉及環境檢測業務。因此,土壤監測行業將成為土壤防治產業的一大風口。
根據環保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出臺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我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鑒于此,2017年,環保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衛計委五部委聯合部署歷時近十年的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規定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在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在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布。
為確保土壤詳查工作順利實開展,環保部印發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并已初步建成了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我們認為,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動下,土壤監測藍海有望日漸擴容,也將為行業內企業帶來新一輪發展契機。
從市場來看,據麥姆斯咨詢報道,至2021年,環境監測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195.6億美元,2016~2021年期間的復合年增長率為7.70%。該市場增長的主要驅動力來自于政府為控制污染水平而日益增長的舉措,政府對污染控制和監測、環境監測站建設的資金投入,以及對環保產業發展地不斷推動。然而,環境監測解決方案相關產品的高昂成本、污染控制改革的緩慢實施,以及新興國家環境技術的高出口壁壘是限制該市場增長的一些主要因素。
按照產品細分,環境監測市場可分為三大主要類別,即:環境監測器、環境傳感器和環境監測軟件。環境監測器又進一步被細分為兩個監測產品市場,即:固定式監測器和便攜式監測器。環境傳感器市場又進一步被細分為:基于產品架構的模擬傳感器和數字傳感器;基于應用的溫度傳感、濕度檢測、化學檢測、生物檢測、顆粒物檢測和噪聲檢測。歸因于智能家居和現代建筑設計越來越多的采用以及創新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便攜式監測器細分市場預計在2016~2021內將以高的年復合增長率增長。預期在“十三五”期間,行業保持25%的增速。
對于環境監測系統集成商來說,要了解的是市級環境監測的主要任務包括: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1.建立全市統一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等環境要素,覆蓋所有縣市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和評價,全面、準確反映環境質量狀況,為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1)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根據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和考核要求,合理設置轄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滿足市、縣兩級環境空氣質量狀況考核、評價需求。開展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污染區域傳輸和相關氣象要素監測與分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結合全面推行“河長制”要求,優化和完善各級河道監測斷面(點位),及時準確掌握本轄區主要水體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滿足本地區地表水水環境質量考核工作。根據實際需求積極開展水質自動監測和地下水監測。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水環境監測網絡的統一規劃、監測點位的調整優化和國控斷面自動監測站建設等工作。2020年,形成覆蓋所有重點流域、重點控制單元、重要湖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重點入河排污口和行政區交界斷面的水環境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行政執法局等部門)
(3)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制定土壤環境監測方案,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開展監測。配合全省建立土壤環境監測數據庫,構建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化管理平臺。合理確定監測指標,根據區域污染特點有針對性地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包括土壤環境中存在的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有毒污染物等。結合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菜籃子”保障工程等,開展土壤環境質量專項調查監測。到2018年,建成覆蓋所有縣市區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
(4)聲環境質量監測網。根據全市發展狀況,進一步優化調整市城區、縣(市)城鎮的聲環境功能區及交通噪聲監測點位,加強對建筑施工場地等重點噪聲源進行的監測。到2018年,建成較為完善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5)生態環境監測網。市直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全市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重點林區、農產品主產區、湖泊濕地、城市群等重點地區典型生態環境開展監測與評價,摸清全市生態環境狀況、變化趨勢、影響因素和潛在風險底數。到2020年,建設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市林業局等部門)
(6)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根據國家輻射環境監測總體要求,配合省輻射監督站對城市建成區、重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等區域開展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2.健全重點污染源監測網絡。全面實施以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動源在內的污染源監測體系,開展全市污染源排放的監測、統計、評價和監控預警,重點排污單位要實現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全覆蓋。排污單位負有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的法定責任,嚴格執行排放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監測要求。全面開展VOC監測工作。建立環境監測與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市縣兩級環保部門按照“雙隨機”原則,加強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督性監測和現場監管。各級環保部門要逐步組織開展面源、移動源等監測與統計工作,進一步強化城區機動車尾氣檢測,開展機動車尾氣遙感檢測。(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委、行政執法局等部門)
3.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系統建設。加強重點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監測。通過對地觀測、無人機遙感監測和地面生態監測等手段,加強地面生態監測和流域水生生物監測,充分運用遙感技術開展生態監測、秸桿和垃圾焚燒監測,加強東江湖流域環境生態監測,對全市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農產品主產區、重要湖泊濕地、城市群等重點地區典型生態環境開展監測與評價。加強生物多樣性、重要濕地、水源涵蓋區、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自然與人文景觀、生態公益林、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的生態環境監測和評估。(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部門)
(二)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集成共享
1.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經信、、環保、國土資源、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計生、氣象等部門和單位獲得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環境狀況監測數據,要實現互聯互享。各級環保部門要建立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共享與發布機制,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環保部要求將自行監測結果及時上傳。(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等部門)
2.應用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到2020年,我省將建成環境監測信息傳輸網絡與大數據平臺,并與國家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對接。我市應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資源開發與應用,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和執法提供數據支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行政執法局等部門)
3.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依法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制定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規范發布內容、流程、權限、渠道等,由各級環保部門統一、及時、準確、適度發布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及生態環境狀況監測信息,提高政府環境信息發布的性和公信力,保障公眾知情權。(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