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B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期間核查有哪兩種分類
點擊次數:1515 更新時間:2021-03-12
GSB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一般在0℃~10℃之間冷藏保存,但相對于產品運輸時,并不是所有產品的運輸溫度與儲存溫度一致,冷凍保存的溫度在0℃以下,有些在運輸時有暫時升溫的可能性,個別產品特殊要求,將冷藏運輸。
根據基本理論,在測量、確定特性值時,該值的測量不確定度是由三個互相獨立的分量合成的。這就是:測量方法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分量、瓶與瓶之間非均勻性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分量和隨時間變化樣料不穩定性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分量。
GSB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期間核查,分為有證和非有證。
1、有證
是附有認定證書。所有有證都需經國家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有證在研制過程中,對材料的選擇、制備、穩定性、均勻性、檢測、定值、貯存、包裝、運輸等等均進行了充分的研究,為了保證GSB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量值的準確可靠,研制者一般都要選擇6至8家的機構共同進行測量、定值。
對于有證的期間核查,實驗室在不具備核查的技術能力時,可采用以下方式核查
(a)是否在有效期內;
(b)是否按照該證書上所規定的適用范圍;
(c)使用說明、測量方法與操作步驟是否符合要求;
(d)儲存條件和環境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確保該量值為證書所提供的量值。
若上述情況的核查結果*符合要求,實驗室無需再對該特性量值進行重新驗證;
如果發現以上情況出現了偏差,實驗室則應對特性量值進行重新驗證,以確認其是否發生了變化。
2、非有證
是指未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備案的GSB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包括:參考(標準)物質、質控樣品、校準物、自行配置的標準溶液、標準氣體等。
對于非有證的核查:
(1)定期用有證標準物質對其特性量值進行期間核查;
(2)如果實驗室確實無法獲得適當的有證標準物質時,可以考慮采用下列方法進行核查:
(a)通過實驗室間比對確認量值;
(b)送有資質的校準機構進行校準;
(c)測試近期參加過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樣品
(d)檢測足夠穩定且不確定度與被核查對象相近的實驗室質量控制樣品。
請大家注意一下:儀器的期間核查可以選擇性的做,期間核查必須都做。依據:
(1)5.5.10“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時,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2)5.6.3.3期間核查“應根據規定的程序和日程對參考標準、基準、傳遞標準或工作標準以及標準物質(參考物質)進行核查,以保持其校準狀態的置信度。